G247线通渭至秦安段跨葫芦河及其支流桥梁工程影响水文站水文
监测分析评价及补救措施实施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3-12620000224333349J-20250908-057409-9
招标编号:TTGS015
G247线通渭至秦安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是《国家公路网规划》中的一条国道干线公路,是《甘肃省“十四五”公路水路交通发展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本项目是国家规划的高速公路关键部分,连接多条国家级和省级道路,是天水与定西间的快速通道。已由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G247线通渭至秦安段项目核准的批复》(甘交许可〔2025〕8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甘肃天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跨葫芦河及其支流桥梁工程影响水文站水文监测分析评价及补救措施实施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于通渭东枢纽,与S35景礼高速定西段互通,经碧玉镇、王铺镇、郭嘉镇、叶堡镇、西川镇,止于秦安县兴国镇吴川村附近。主线全长约74.783公里,其中四联村至通渭东枢纽为二级公路连接线5.8公里,连接G247线会宁至通渭段,和本项目主线一级路段共同贯通G247景泰至昭通公路通渭至秦安段;与S35通渭东互通及主线共线段长度3.7公里;一级公路主线长度64.025公里;终点二级公路主线长度1.258公里。平绵高速连接线长度4.168公里。
主线设置桥梁9372.79米/34座,其中特大桥2123.75米/2座、大桥6554.04米/21座,中小桥695米/11座;隧道9126.5米/6座,其中特长隧道4798米/1座,长隧道2289米/1座,中短隧道2039.5米/4座,桥隧比24.74。设涵洞122道、通道60道,天桥23座。设置枢纽互通3处(通渭东枢纽、新阳枢纽、候滩枢纽)、一般互通4处(碧玉、王铺、郭嘉、叶堡)、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3处、服务区2处(1处旧改)、管理监控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隧道管理站1处、路政交警用房1处(旧改)。全线设置完善的交通标志、标牌和标线工程等安全设施。
本项目主线新建段(K9+500~K73+700)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除秦安县城段外路基宽度25.5米;利用旧路段(K0+000~K9+500、K73+700~K74+958.793)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秦安县城段(K63+230.5~K71+000)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该路段穿越城镇设置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等设施,路基宽度36米;平绵高速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全线设置完善的防排水设施、交通安全设施。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执行。
G247线通渭至秦安段跨葫芦河及其支流,且部分桥梁位于秦安水文站上下游二十公里河道管理范围内,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桥梁名称 |
涉及河流名称 |
跨河形式 |
距水文站距离 |
备 注 |
1 |
LK56+509叶堡特大桥 |
葫芦河 |
跨河 |
上游11.0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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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ZK60+884.3秦安1号大桥 |
葫芦河 |
顺河 |
上游2.9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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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ZK62+585.1秦安3号大桥 |
葫芦河 |
顺河 |
上游1.27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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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LYK53+499.5新阳1号大桥 |
显清河 |
跨河 |
上游12.0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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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K66+315川口中桥 |
小支沟 |
跨河 |
下游3.16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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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K64+534西小河大桥 |
西小河 |
跨河 |
下游1.64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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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K69+140.5兴国大桥 |
葫芦河 |
跨河 |
下游5.65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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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K71+318.2郑川大桥 |
葫芦河 |
跨河 |
下游8.44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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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ZK72+195邢湾大桥 |
葫芦河 |
顺河 |
下游9.1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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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即TQSW-1标段,招标范围为G247线通渭至秦安段跨葫芦河及其支流桥梁工程影响水文站水文监测分析评价及补救措施实施技术服务。主要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标段 |
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
TQSW-1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等要求和规定,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对G247线通渭至秦安段跨葫芦河及其支流,且部分桥梁位于秦安水文站上游二十公里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桥梁工程进行影响水文站水文监测分析评价,完成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的编制、修编、评审、报批、取得批复等相关手续办理及全过程服务; (2)根据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的评价结论制定并实施相应的补救措施。 (3)提供的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要求及满足项目报批要求; (4)项目竣工前,若路线方案发生变更时,影响水文站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按实际工作量核算; (5)后续配合服务:配合招标人在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过程中的其他工作和后续配合服务。 |
2.3 服务期限
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投标人完成影响水文站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编制,配合招标人取得批复,并完成后续服务工作之日止。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1 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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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最低要求 |
TQSW-1 |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
3.1.2 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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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最低要求 |
TQSW-1 |
投标人近五年(自2020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的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建设工程对水文监测影响的分析评价业绩。 |
3.1.3 主要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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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TQSW-1 |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1项建设工程对水文监测影响的分析评价或1项建设工程影响水文站补救措施实施类服务的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的彩色扫描件,如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
3.1.4 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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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最低要求 |
TQSW-1 |
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其资格是否符合本招标公告的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4.1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4.2投标人可通过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ggzyjy.gansu.gov.cn)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n×24小时,n≧5)。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9-10 18:00至2025-9-15 18: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
4.5 CA互认平台业务咨询电话:0931-4267890,技术支持电话:0931-4267890。
4.6 其他补充内容: /
5.1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本项目开标和评标活动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通用类)(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OpenTender/skipLogin)进行。
5.3网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上传网上开评标系统(通用类)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0-10 11:00。
5.4网上开评标系统(通用类)网址:(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OpenTender/skipLogin)。
5.5“G247线通渭至秦安段跨葫芦河及其支流桥梁工程影响水文站水文监测分析评价及补救措施实施技术服务”招标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通用类)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OpenTender/skipLogin)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通用类)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通用类)系统使用帮助”来编制您的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网上开标时间:2025-10-10 11:00; 网上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开标直播一厅。
5.6其他补充内容: /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媒介名称 |
网址 |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ggzyjy.gansu.gov.cn |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网》 |
http://jtys.gansu.gov.cn |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地 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道北街道区府路533号道北综合商务楼16楼1602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99********9238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南关十字亚欧国际写字楼1816室
联 系 人:张相红
电 话:0931-8187316 181********1739
传 真:010-84896937
邮 箱:huajiezhaobiaosibu@126.com
监督部门: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酒泉路213号交通综合大厦
电 话:0931-8485119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