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资讯@丹东市分公司草莓冷链运输业务外包项目(二次)
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丹东市分公司草莓冷链运输业务外包项目(二次)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丹东市分公司草莓冷链运输业务外包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ZKGS-ZB-20250237
三、项目概述:本项目丹东市分公司草莓项目采购省内、市内冷链运输服务。项目服务期6个月,中标两个供应商,一主一备。项目预算63.2万元,业务外包费用由丹东市分公司承担,按实际发车频次及运行质量考核等情况据实结算。
四、招标内容:丹东市分公司草莓省内、市内运输服务;使用范围:丹东市分公司:服务期限:6个月(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本项目不分包。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及折算系数如下表,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注:本项目各条线路主力车型最高限价,其他车型结算单价按照“主力车型单价x折算系数”确定(保留整数位,不进位)。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投标人须提供 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1个累计结算人民币 50 万元以上的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
8.投标人须承诺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并设置有针对邮政运输业务的项目负责人,安排专人负责日常运输车辆调度及运行管理。
9.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
10.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车辆应为符合国家规定相关技术标准的冷链厢式货车,车况和性能要保持良好。车辆驾驶员依法取得与所驾车型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11.投标人须提供使用年限在5年以内的自有冷链车辆不少于2台,其中:5 吨(含)以上不少于1台,3 吨(含)至5吨(不含)不少于1台。投标人提供的车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以下均视为自有车辆):
(1)投标人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投标人或投标人分公司所有,即提供登记在投标人及其分公司名下的车辆);客车可为个人车辆与投标公司有雇佣关系。
(2)投标人的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所属关系,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
(3)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法人所拥有的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企业所有)。
同时,须提供每台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且车辆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车辆年限未达标,视为无效自有运输车辆。核标时如发现存在伪造车辆信息的企业,直接剔除其投标资格。
12.投标人以及提供车辆的投标人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法人和非自有车辆的所有人均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复印件。
13.投标人须承诺为此项目车辆投保单车货物险,其中:省内二千邮路单车货物保险累计赔付额不得低于 100 万、市越邮路单车货物保险累计赔付额不得低于 50 万元。投标时须提供满足以上条件的,不少于2份单车货物保险保单,要与提供自有车辆信息保持一致。
14.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投交强险、商业第三者险、车损险等。其中,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率)、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率),保额合计不低于 200 万元。投标时须提供满足以上条件的,不少于2辆车的保险保单,要与提供自有车辆信息保持一致。
15.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对本项目车辆座位险进行投保,保额不低于 30 万元。投标时须提供满足以上条件的,不少于2辆车的保险保单,要与提供自有车辆信息保持一致。
16.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驾驶员购买驾乘险、综合意外伤害险或雇主责任险,保额合计不低于 80万元/人。投标时须提供满足以上条件的,不少于2名驾驶员的保险保单。
17.本项目与第一、第二中标人签订合同。合同期内,当第一中标人不能履行合同时,由第二中标人接续履行合同。第二中标人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的6个月,第一中标人自领取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7日内,第二中标人自接到履约通知之日起7日内,按照约定缴纳约保证金。投标人须承诺认可上述中标原则。
18.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按照合同金额的 5%缴纳版约保证金,并按要求缴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19.投标人须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立对公银行账户,并指定该账户为双方履行本合同进行业务款项结算的指定账户。
20.投标人须承诺:如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政府主管部门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上级单位政策变化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原因的情形,双方可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影响到本合同执行的,招标人有权通知投标人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投标人承担违约责任。21.供应商知悉并认可关于履约保证金缴纳、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第一第二中标人中标及中标后使用原则、保险及理赔、履约考核等内容。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05日至2025年09月12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线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文件费用为300元/份,售后不退。
注:1、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资料审核并上传标书费转账凭证:否则将视为报名不成功。
(1)报名材料(投标人进入报名信息填写页面,请将以下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报名。(注: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上传标书款转账凭证,否则将视为报名不成功。)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页面截图;
4)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1个累计结算人民币 50 万元以上的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提供清晰的合同及发票证明材料,合同和发票的时间应为2022年1月1日之后,合同或发票上面应完整清晰体现金额和标的内容);
5)投标人须承诺为此项目车辆投保单车货物险,其中:省内二干邮路单车货物保险累计赔付额不得低于 100 万、市越邮路单车货物保险累计赔付额不得低于50 万元。投标时须提供满足以上条件的,不少于2份单车货物保险保单,要与提供自有车辆信息保持一致。(提供承诺书及保单)
6)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投交强险、商业第三者险、车损险等。其中,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率)、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率),保额合计不低于 200 万元。投标时须提供满足以上条件的,不少于2辆车的保险保单,要与提供自有车辆信息保持一致。(提供承诺书及保单)
7)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对本项目车辆座位险进行投保,保额不低于30万元。投标时须提供满足以上条件的,不少于2辆车的保险保单,要与提供自有车辆信息保持一致。(提供承诺书及保单)
8)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驾驶员购买驾乘险、综合意外伤害险或雇主责任险,保额合计不低于80万元/人。
(2)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6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箱:zbguoxin8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