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讯热搜=天津利达粮油储运有限公司储油罐改造成储粮设施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47-2560SCCTJ25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利达粮油储运有限公司储油罐改造成储粮设施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利达粮油储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29185460元(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天津利达粮油储运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天津利达粮油储运有限公司储油罐改造成储粮设施项目,总投资约530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将原总储量10 万吨的10 个油罐改造成可储粮7.7万吨的仓储设施,同时配套建设桥、塔架、输送设备等。项目建成后,能够有力保障粮食安全,为粮食安全战略和京津冀粮食保供提供坚实保障,改建后无新增面积,没有改变房屋结构性质。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静海区北环工业区北华路2号。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利达粮油储运有限公司储油罐改造成储粮设施项目施工,建设内容为将原总储量 10 万吨的 10 个油罐改造成可储粮7.7万吨的仓储设施浅圆仓,单仓内径 25 米,装粮高度 16.5米,单仓仓容 0.77 万吨,总仓容 7.7万吨(容重按小麦0.8t/m3 计)。浅圆仓分布在提升塔东侧,工作塔与卸粮坑相结合,作为通过式工作塔,一层完成卸粮作业,上方楼层布置清理、输送、除尘等设备。预算(招标控制价)为29185460元。
计划工期要求:2025年9月30日至2026年7月31日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其他类型的,应提交其他依法登记证明材料。
(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
(4)业绩要求:/。
(5)信誉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6)人员要求:本项目应配备人员:①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③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等级不限,专业为建筑工程,可由正、副项目经理兼任,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④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具备 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单独配置:⑤正、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为本单位职工,由投标单位任命并出具任命书,任命书中须对有工作经历要求的相应工作经历及年限加以承诺,并出具相应要求的相关有效证书。
注:投标人应按照津建筑[20181489号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津建筑[2012]141 号或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执行。(7)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5年09月04日09时00分至2025年09月 11 日下午 17时 00 分(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25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天津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xmtb66@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