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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最新招标通告*葫芦岛市连山区澳巨源清洁燃料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甲醇燃料(醇基燃料)EPC项目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辽宁    2025年9月4日
打印公告
9月最新招标通告*葫芦岛市连山区澳巨源清洁燃料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甲醇燃料(醇基燃料)EPC项目
(招标编号:Z21010010190027870010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
一、招标条件
本葫芦岛市连山区澳巨源清洁燃料有限公司年产 200 万吨甲醇燃料(醇基燃料)EPC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1088.49万元,招标人为葫芦岛市连山区澳巨源清洁燃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葫芦岛市连山区澳巨源清洁燃料有限公司年产 200 万吨甲醇燃料(醇基燃料)EPC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葫芦岛市连山区澳巨源清洁燃料有限公司年产 200 万吨甲醇燃料(醇基燃料)EPO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葫芦岛市连山区澳巨源清洁燃料有限公司年产 200 万吨甲醇燃料(醇基燃料)EPC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总承包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个资质其中之一方可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1)全资质投标: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资质投标:
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记录
3.业绩要求:
(1)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项类似业绩(施工或设计业绩均认可),并提供相应合同等证明材料。(2)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或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业主证明等材料。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中同一专业的单位,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5.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6.信誉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7.与发包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04日08时00分到2025年09月09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方式获取: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将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招标文件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5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省葫芦岛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5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
七、其他
1.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 167 亩,总建筑面积 6639.74 平方米,新建综合楼、中控室、化验室、公用工程房、锅炉房、固废库、备品备件库、门卫 1、门卫 2、门卫 3、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池、事故及初期雨水收集池、尾气吸收、泡沫站、成品罐组及泵房 1、成品罐组及泵房 2、调和罐组及泵房、原料罐组及泵房等。灌区:25000立方米/4个、10000立方米/3个、5000立方米/12个、1000 立方米/8 个。
2.招标范围: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工程交付及质量保修等工程总承包。
3.建设地点:葫芦岛市打渔山经济开发区化工园。
4.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10月9日(具体以开工报告为准)计划工期为 36个月。
5.项目总投资:200184.49万元
最高限价:91088.49 万元
6.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zyzbgs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