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通知新疆昌吉市头屯河水厂预处理站建设项目(EPC)-变压器材料采购竞争性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新疆 2025年9月4日
新标通知新疆昌吉市头屯河水厂预处理站建设项目(EPC)-变压器材料采购竞争性公告
(招标编号:XJSLTZ-2025-ZB-114)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一、招标条件本昌吉市头屯河水厂预处理站建设项目(EPC)-变压器材料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3.246549万元,招标人为昌吉市清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采购变压器30KVA5台、50KVA1台、80KVA1台(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吉市头屯河水厂预处理站建设项目(EPC)-变压器材料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昌吉市头屯河水厂预处理站建设项目(EPC)-变压器材料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
参加投标),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采购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项目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04日10时00分到2025年09月10日20时00分获取方式:线下获取,需提供资料(1)营业执照;(2)如法人报名:需提供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应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如授权委托人报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加盖公章,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二份,资料提供不齐全者将不予发放磋商文件。领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评标现场查验结果为准。供应商对磋商公告所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负责。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文件费缴纳方式可采用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网银转账或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6日11时00分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规定密封后递交至昌吉市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6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昌吉市
七、其他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供货期:合同签订后三天开始按需求供货(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质量标准:合格。
3)招标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补充文件等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
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保证金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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