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通知沈阳市沈北新区光电充一体化建设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250662GC0024-0048)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招标条件本沈阳市沈北新区光电充一体化建设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6665.36万元,招标人为沈阳市盛京军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一、招标条件本沈阳市沈北新区光电充一体化建设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沈阳市盛京军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光伏建设规模本项目利用42处符合光照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医院、公共停车场等利用办公楼、停车位铺设屋面光伏和车棚光伏,共建设分布式光伏规模5.902兆瓦,占用场地面积59116平方米。其中,建设屋面光伏规模2.043兆瓦,屋面光伏占用场地面积41494平方米光伏车棚建设规模3.859兆瓦,搭建车棚光伏占用场地面积17622平方米。
(2)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建设公共充电桩559台(1桩2枪)。其中,在30处机关事业单位、医院停车场建设充电桩194台:在38处公共停车场(含蒲河廊道)建设充电桩365台。充电全部为120KW直流快速充电桩,一部分符合光照条件的充电桩上方配备光伏车棚,其余部分配备普通遮阳棚。充电桩电力配套包括:增容变压器、开闭站、配电柜、电缆及开关等。范围本项目包括公共充电桩建设、光伏车棚、屋面光伏、指挥中心工程以及电力增容配套投资等,本项目内容采取“设计+施工”的EPC总承包项目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工程施工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沈阳市沈北新区光电充一体化建设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
(1)设计资质: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须具备([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②同时具备{[设计·行业资质·电力行业·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电力行业(送电工程)·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电力行业(变电工程)·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且{[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且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的施工负责人需具备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4)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次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信誉要求:(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03日08时30分到2025年09月10日16时30分:获取方式采取线上获取,将以电子版形式通过邮件发送。投标人须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并进行电话确认,邮件标题为“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邮件内容必须体现授权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否则视为领取采购文件无效。1、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购买文件的无需提供);4、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材料。注:以上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5日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5日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沈阳市
七、其他
项目名称:沈阳市沈北新区光电充一体化建设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约:16665.36万元
(工程费用15552.79+设计费186.63+施工图46.66+场地准
备及临时设施费46.66+基本预备费832.62)
工期:730日历天(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