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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贡山县中小学、幼儿园2025年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采购配送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云南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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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贡山县中小学、幼儿园2025年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采购配送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NYQ-ZB-25040-NJ)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贡山县中小学、幼儿园2025年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采购配送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628.00万元(从在校就餐学生交纳的伙食费中列支),招标人为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YQ-ZB-25040-NJ。
2、项目名称:贡山县中小学、幼儿园2025年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采购配送项目。
3、预算金额:628.00万元(大写:陆佰贰拾捌万元整)。
4、最高限价:628.00万元(大写:陆佰贰拾万元整)。
5、采购需求:采购大米、食用油、面粉、肉类、鸡蛋、牛奶、水果、蔬菜、干杂货、调料等大宗食品一批(包含供应、运输、装卸、售后),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4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各中小学(含教学点)及幼儿园内。
8、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国家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标段(标包)划分情况:本采购项目不划分标段,
11、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竞争(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经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须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书面承诺);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投标人须提供自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对于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属于生产厂商的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属于经销商的除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经营者备案凭证外,还需提供与大米、食用油、面粉、牛奶等食品生产厂商所签订的委托销售协议书或授权证明复印件并提供生产厂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2.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配送服务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包装、仓储、运输、配送能力和学校选购原(辅)材料等的货展地点。
2.3投标人所投粮油产品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须保证每批次供应的粮油均有有资质的粮油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保证学校学生食堂粮油持续、稳定供应所需的流动资金:近3年未因粮油质量安全和经营受到粮食、市场监督、卫生健康等部门的行政处罚。
2.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文)的要求,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一经查实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6人员要求:拟派配货及送货人员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政策要求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的规定执行。
(2)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的规定执行。
(3)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的规定执行。
(4)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的规定执行。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请各投标人于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10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采购文件,注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采购文件每份售价 800.00【大写:捌佰元整】元,售后不退且不提供邮寄服务。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9月23日上午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 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
3、开标时间:2025年9月23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大写:伍万元整(小写:50000.00元)。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guoxinzczb@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