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通知河南省项城市地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第一批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河南 2025年9月4日
信息通知河南省项城市地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第一批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本项城市地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第一批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500万元,招标人为项城市坤泽热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项城市地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第一批已由项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项城市坤泽热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城市境内。
2.2建设规模及内容:项城市地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第一批(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总投资:约31396.92万元(本次招标金额约2500万元)。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1标段:施工标;
2.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8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本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2025年9月4日8时00分至2025年9月10日17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9月25日9时30分。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受理的再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投标人若提出异议或投诉,应附相应证明材料,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有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签章,授权委托人需为本单位员工)、劳务合同及投标截止时间前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新注册企业注册之日起计算)(社保局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和缴费凭证需网上能查到)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