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推荐=海南省东方市中医院中药代煎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海南 2025年9月1日
招标推荐=海南省东方市中医院中药代煎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SQ-2025-034)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东方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东方市中医院中药代煎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890.00 万元,招标人为东方市中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东方市中医院中药代煎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东方市中医院中药代煎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东方市中医院中药代煎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三证合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3.4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营业执照不满三年的,按照营业执照注册年限起算(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3.7若投标人是生产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应包含医疗用毒性药品),并承诺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标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若投标人是代理经营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含医疗用毒性药品),并承诺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3.8(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本项目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29日08时30分到2025年09月04日 17时 00 分获取方式: 现场购买,携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受托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以上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售价: ¥500 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8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8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海口市
七、其他
项目编号:HNSQ-2025-034
项目名称:东方市中医院中药代煎服务项目
采购预算:18900000.00 元(暂估金额,具体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最高限价(如有):18900000.00 元,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东方市中医院中药代煎服务项目 ;数量:一项;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
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采用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响应;(5)联合体响应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响应保证金,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6)联合体成员就成交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采用联合体响应的,除《联合体协议》以外的资料,均可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即可。(8)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 2家。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guoxinzczb@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