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康复楼超市外包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江苏 2025年8月28日
招标采购=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康复楼超市外包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淮安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康复楼超市外包管理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康复楼超市外包管理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康复楼超市外包管理服务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项目名称: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康复楼超市外包管理服务项目
(三)预算金额:38万元/年
(四)最低限价:38万元/年(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最低限价,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五)采购需求: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康复楼超市外包管理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项目采购需求。
(六)合同履行期限:壹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期限届满后,经甲方考核合格可以续签一年,最多可续签两次。)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子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一章“二、供应商须知”第34项。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1.磋商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2.报名时间: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时至5:30 时(公休曰、假日除外)。
3.供应商可现场报名或通过邮箱方式进行报名,如确认参与本项目磋商,请将本单位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电话及邮箱)、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在上述时间内发送至电子邮箱,资料发送后请电话联系代理机构确认,以免给您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报名成功后磋商文件将通过电子邮箱统一发送,请各供应商
及时查看,否则后果自负。未报名或未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9月8日下午14:00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9月8日下午14:30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5年9月8日下午14:30
2.磋商地点:淮安市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gstb123@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