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招标采购与投标网
招标采购与投标网
当前位置:首页>招标公告
项目公告=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实验学校初中学生午餐配餐项目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河北    2025年8月18日
打印公告
项目公告=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实验学校初中学生午餐配餐项目
一、遴选条件
本项目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实验学校初中学生午餐配餐项目己由学校党组织会议决策通过,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己通过家长表决,现开展遴选工作,特邀请有意向的配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实验学校初中学生午餐配餐服务,涉及七、八、九年级学生的午餐配送,包含但不限于食材采购、加工制作、运输、保险、税金及其他相关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预计学生人数约1700人;详细内容见遴选文件第七部分“采购需求”。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交货地点: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实验学校,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最高限价:午餐 15 元/份。
5.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符合《校园配餐服务企业管理指南》、关于印发《廊坊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外供餐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廊市监【2024】85号)的要求。
三、配餐供应商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印发《廊坊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外供餐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廊市监【2024】85号)要求,为中小学、幼儿园提供校外供餐服务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合法主体资格和食品经营许可,具备集体用餐配送资质,具有餐饮服务经营管理经验,社会信誉良好。(二)供餐企业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当年对其食品经营风险分级评定结果为A级,当年及上一年度,供餐企业未接受过食品安全行政处罚
(三)通过HACCP或IS0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四)“互联网+明厨亮灶”接入河北省食品安全非现场监管平台,实时监控点位符合规定要求,图像画面清晰度良好。
2、必须为餐饮企业,根据《校园配餐服务企业管理指南》、关于印发《廊坊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外供餐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廊市监【2024】85号)的要求,配餐服务企业必须满足但不限于如下要求:
(1)人员配置:企业必须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专职食品安全管理、检验人员。建立风险防控动态机制,每日进行安全检查,每周排査隐患,每月调度分析。食谱编制:应根据学生营养需求和饮食习惯编制食谱,确保营养均衡,同时引导学生增强膳食平衡节约环保理念,养成良好饮食习惯。
(2)原料采购:实行米、面、油等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制度,留存每批次原料的检验检测报告。每种大宗食品原料每年至少做一次全品类覆盖的检验检测,重点检测农药残留等安全性指标。
(3)加工制作:餐食加工过程须接入“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向学校、家长和学生公开展示关键操作流程。对每天送餐的每个食品品
种分别留样,留样量不少于125g,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4)备餐配送:热食在熟制后1小时内分装,标签需标明食品名称、制作单位名称、制作时间、食用时限和食用方法。配备满足配餐量和配送方式的封闭式配送车辆与设备,配送车辆向主管部门备案,宜专车专用并安装定位跟踪系统。配送过程保持平稳,配送人员佩戴口罩等防
护用品。
(5)用餐服务:配合学校将学生餐放置于指定位置。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及时收集、运输餐厨废弃物。
(6)服务评价与应急响应:建立校园配餐服务评价机制,收集服务对象对菜品质量、口味等方面的评价和建议,及时处理反馈与投诉。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风险,必须第一时间启动召回程序,并主动上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遴选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河北
4.遴选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五、配餐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1.截止时间:2025年8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廊坊
六 、遴选时间及地点
1.遴选时间:2025年8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遴选地点:廊坊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czbgs66@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