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标讯新疆和田县5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A1-251480077)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本和田县5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9000万元,招标人为和田中济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光伏电站建设规模50万千瓦,建设5万kW/10万kwh储能系统。项目采用620Wp单晶双面太阳能电池组件,固定式支架安装,以太阳能电池组件一组串式(集中式)逆变器-升压变压器组成。建设220千伏升压站、35千伏集电线路及综合楼等附属设施建设内容:在和田地区和田县环塔边缘阻击战标号9号地块新建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规模50万千瓦,同步开展治沙面积1.5万亩,建设相关附属工程。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和田县5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EPC总承包),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159000万元,招标人为和田中济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光伏电站建设规模50万千瓦,建设5万kW/10万kwh储能系统。项目采用620Wp单晶双面太阳能电池组件,固定式支架安装,以太阳能电池组件一组串式(集中式)逆变器-升压变压器组成。建设220千伏升压站、35千伏集电线路及综合楼等附属设施建设内容:在和田地区和田县环塔边缘阻击战标号9号地块新建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规模50万千瓦,同步开展治沙面积1.5万亩,建设相关附属工程。
2.2招标范围和田县5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EPC总承包)包含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2.3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总承包计划工期:10个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含有冬休期)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资质条件:
①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②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乙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备注: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3家(其中如有采购单位,对采购单位资质不做要求),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整体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即可。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具有在建或已建成投产的类似业绩(光伏发电工程)EPC或施工业绩(须具备业绩合同协议书,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1.3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
②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并有安全考核B类证书,且中标后能够立即到岗,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任何职位。(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4投标人信誉: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需附网页截图)。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需附网页截图)。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8月08日至2025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及资料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须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或将相关资料发送至代理邮箱线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需携带信息表(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28日下午15:30(北
京时间)。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现场递交。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新市区。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8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新市区。
6.2如开标时间及地点改变,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