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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30万吨/年生物质液体燃料项目15000Nm3/h用醇制氨装置设计及设备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广西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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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30万吨/年生物质液体燃料项目15000Nm3/h用醇制氨装置设计及设备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30万吨/年生物质液体燃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项目代码为2211-450704-04-01-224945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自贸区川桂临港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桂新能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15000Nm3/h甲醇制氢装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钦州港南港大道西面、钦州港铁路牵引站南面。
项目概况:广西自贸区川桂临港新能源有限公司30万吨/年生物质液体燃料项目,投资约8.4亿元,占地面积约130亩,以废弃动植物油脂为原料,包括:地沟油、潲水油、酸化油、脂肪酸等,采用二段法加氢工艺,生产生物柴油(HVO)、生物航煤(SAF)。
2.2招标范围:1.设计(土建基础除外):1套生产能力为15000Nm/h的甲醇裂解制氢装置的设计、现场指导安装、技术服务、人员培训、配合试车及性能者核等。
2.设备采购:包含15000Nm3/h甲醇裂解制氢装置1套,以及配套的非标/标准、工艺设备、仪表(含程控阀门)、催化剂和吸附剂和随机备件供货采购(含备品备件)等。
3.具体范围要求详见第六章技术要求。
2.3计划交货时间:
1.设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12周提交详细设计成果。
2.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止。
3.设备交货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8个月(交货期限为运输至项目工地指定地点并检验合格的时间;本项目交货期限为暂定时间,具体以发包人实际发出供货通知为准)。
4.交货地点:钦州港南港大道西面、钦州港铁路牵引站南面(发包人项目现场所在地)。
2.4质量保证期
中间交接验收合格后12个月或设备开箱验收合格之日起18个月。
2.5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在国内取得工商行政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炼油工程或化工工程)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并在人员组成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3 业绩要求: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应至少承揽过一套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承揽过一套产品氢气>10000Nm3/h以上的甲醇裂解制氢的EP(设计、供货)或EPC(设计、供货、安装)业绩(同时包含裂解和PSA工序),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无亏损。
3.5信誉要求: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3.6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6日(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使用账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注:各潜在投标人应按要求完整下载相关文件,及时关注招标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信息(如有),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完整了解招标文件和信息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zyzbgs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