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大理市户外两轮车充电桩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大理市户外两轮车充电桩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详见附件,招标人为大理市城市更新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名称:大理市户外两轮车充电桩项目
4.项目介绍:招标单位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招募合作企业共同运营该项目
5.资金来源:中标单位提供。
6.招标控制底价:该项目运营流水全部进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按月缴纳完该项目产生电费后,建设期中标单位支付招标单位剩余流水25%服务费,运营期中标单位支付招标单位剩余流水35%服务费(该服务费收取为招标控制底价)。
7.其他要求:(1)该项目如遇台风、地震、政府或上级部门改造提升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取消,招标单位可提前终止协议(中标单位离场需对前期建设的充电桩进行拆除并对路面进行恢复,前期投入的所有费用(前期建设、场地修缮等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招标单位不予补偿);
(2)招标单位对接电网公司并对该项目所需电表进行开户申请;
(3)中标单位提供项目所需设备并负责设备、电表的安装、维护等工作;(4)中标单位提供项目运营平台招标单位监管、协助其运营管理该项目;
8.项目合作期限:5年,前3年为建设期,后2年为运营期。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
准。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服务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相关现行标准、规范及满足消防、环保、节能等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分支机构须获得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权,同一总公司及其下属的不同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提供相关材料,若总公司投标则无须提供);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自行承诺):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落实政府招标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招标活动(投标人自行承诺);
7.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的地点、时间及方法
1.符合本竞争性谈判公告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可持以下资料参加投标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交送报名处,逾期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将被拒绝。
3.报名时间:2025年07月25日2025年08月04
日(节假日除外),逾期恕不受理
5.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7月25日09时00分-2025年08月04日18时00分(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受理。
6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料费: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份),售后不退。
7.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箱获取;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tb123@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