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佳木斯市城投公司中水回收再利用供热补水项目中水管线穿越化工线防护圆涵劳务分包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佳木斯市城投公司中水回收再利用供热补水项目中水管线穿越化工线防护圆涵劳务分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哈尔滨铁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1.采购条件
本项目佳木斯市城投公司中水回收再利用供热补水项目中水管线穿越化工线防护圆涵劳务分包,采购人为哈尔滨铁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拨款。本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佳木斯市城投公司中水回收再利用供热补水项目中水管线穿越化工线防护圆涵劳务分包。
2.3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佳木斯市城投公司中水回收再利用供热补水项目中水管线穿越铁路专用线工程,拟建防护涵位于长安东路道口范围内,南侧机动车道辅路路面下,穿越化工线。军专线。
防护涵结构为 1-2. 0m 钢筋混凝土圆管涵,长度 30m,中心里程为化工线 K0+027.1、军专线K0+027.2,与化工线交角 80.9°、与军专线交角 74.6°,涵中轴线与道路中轴线平行。涵底应平置,轨底至涵顶高差 3.8m,涵内设置混凝土回填层。设计基底地质为粗砂,σ =200KPa,最大冻结深度 2.3m。涵管结构尺寸及配筋采用《通桥(2018)5403-Ⅳ-15》定型设计,混凝土标号为 C50,涵管单节长度 2.5m。为满足泥水平衡顶进技术条件,涵端部设置钢套环,管壁预留注浆孔。 工作井、接收井均采用 C40 钢筋混凝土沉井结构,工作井8.6*5.6*5.6m,接受井 6.6*5.5*5.6m。 涵管顶进就位后,在两处沉井内浇筑隔墙并加盖板,改造为钢筋混凝土检査井。涵一侧检查井内设置钢筋混凝土集水井,涵内回填层设置 0.2%坡度,使可能发生的积水流入集水井中,再利用水泵抽出。管线与检查井立墙相交处应预埋柔性防水套管,并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水堵漏材料封堵,以避免地下水侵入检查井内。2.4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8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9月30 日,总工期 60日历天(具体合同期限以与采购人签订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采购范围: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8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资质要求如下: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拟派施工现场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供应商需具备开具工程 9%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提供近三年内类似工程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4)业绩要求:至少具备3项近三年内(2022年至今)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佐证材料(业绩佐证材料:有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5)投标人需要提供近一年的审计报告书(需出具审计报告书单位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人员专业证书扫描件)或财务情况和交易的财务资料;
3.2 信誉要求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施工现场负责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施工现场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01月 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确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3.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购买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采购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本项目禁止任何形式的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在项目实施时,若供应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出现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等情形时,采购人将立即终止合同,同时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将由各责任方对采购人进行连带赔偿并消除不良影响: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4.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7月14日至2025年07月16 日,每天上午 09时 00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6 时 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谈判文件售价 500 元/标段/供应商,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在截止时间,
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5.2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地点:哈尔滨市
5.3所有响应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tb123@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