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西北大学学生公寓生活间社会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X2025-07-42)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西北大学学生公寓生活间社会化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米源为自筹资金/万元,招标人为西北大学。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项目为西北大学学生公寓生活间社会化服务项目,1项,其中001包:长安校区学生公寓1号楼-14号楼;滚筒洗衣机193台、直饮生活热水一体机45台、洗鞋机7台、烘干机7台。(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调增设备数量);002包:长安校区学生公寓15号楼-19号楼滚简洗衣机127台、直饮生活热水一体机53台、洗鞋机8台、烘干机8台。(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调增设备数量2003包:太白校区学生公寓1号楼-12号楼(除8号楼外):滚筒洗衣机82台、直饮生活热水一体机19台、洗鞋机11台、烘干机11台(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调增设备数量)。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安校区学生公寓1号楼-14号楼:
(002)长安校区学生公寓15号楼-19号楼:
(003)太白校区学生公寓1号楼-12号楼(除8号楼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安校区学生公寓1号楼-14号楼)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效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2025年1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商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自2024年7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4年7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或者依法不需缴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4年7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己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碰商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本单位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8、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直接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碰商无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002长安校区学生公寓15号楼-19号楼)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效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2025年1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自2024年7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4年7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或者依法不需缴税的供应
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4年7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己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本单位他人参加碰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8、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直接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磋商无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003太白校区学生公寓1号楼-12号楼(除8号楼外))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效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2025年1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商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自2024年7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4年7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或者依法不需缴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4年7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己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本单位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8、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直接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磋商无效: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10日09时00分到2025年07月17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1)碰商文件售价300元/包(人民币),售后不退。发售时间9:00-12:00,13:30-17:00(工作时间)发售地点西安市(4)线下报名: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现金获取;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tbgs99@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