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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讯焦点=昆明市第十中学白塔校区一食堂、求实校区一食堂和二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云南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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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讯焦点=昆明市第十中学白塔校区一食堂、求实校区一食堂和二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KCFW-2025-098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昆明市第十中学白塔校区一食堂、求实校区一食堂和二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昆明市第十中学白塔校区一食堂招标人为云南省昆明市第十中学及昆明市盘龙区白塔初级中学,求实校区一食堂和二食常招标人为云南省昆明市第十中学,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昆明市第十中学白塔校区一食堂、求实校区一食堂和二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2.2项目概况;昆十中包括白塔校区、求实校区、俊发城校区和白沙校区。白塔校区位于昆明市盘龙区白塔路247号,目前拥有学生2806人(含白塔初级中学),教职工213人(含白塔初级中学);求实校区位于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延长线2192号,目前拥有学生5084人,教职370人:在食堂方面,白塔校区拥有两家食常和一家桥外供餐公司,他们都承担者为临生将制作好的餐合送全校内指定地占的任务。求实校以拥有一食堂、二食堂和一楼三食堂,基本就餐方式为堂食,遇到突发状况,也有可能需要给师生将制作好的餐食送至校内指定地点。
2.3招标范围:昆明市第十中学白塔校区一食堂(含白塔初级中学)、求实校区一食堂和二食堂委托经营项目的所有工作,具体包括:(1)为在校师生提供早餐、中餐、晚餐、特色小吃就餐服务。白塔校区一食堂还须将制作好的餐食送至校内指定地点,求实校区三家食堂如果遇到特殊情况,也需要为师生将制作好的餐食送至校内指定地点。
(2)为学校各类考试、艺术节、读书节、运动会、讲座、培训等各种大型活动提供供餐服务,。
(3)为周末、假期、寒暑假等时段各种学习类型的师生提供餐饮服务。
(4)配合学校工作要求,做好其他餐饮服务。
(5)基于政策变动或上级部门新的管理要求而产生的餐饮服务。
(6)对食堂服务管理进行政策和文件学习、员工业务培训、制度建设、食堂文化建设、节约粮食文化建设等。
(7)按照"阳光食堂"标准对食堂进行管理服务,并不断精进,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食堂食品原料、消耗品采购供应进行管理;对食堂卫生、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晨午晚检、食品抽检、原材料验收等进行管理;对食堂内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设备设施安全等进行管理,定期进行厨房抽油烟系统的清洗(一季度一次);实施“明厨亮灶”、进行6T示范管理。
(8)基于学校要求,提供与食堂经营管理相关的其他配合性等工作,具体详见第四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2.4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投标方中标以后,须试运营3个月。试营业期内,每月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进行评分考核,评分考核如低于85分,学校将启动退出机制。合同期内,每学期进行一次师生全员问卷调査,师生满意度达到85%;学校膳食委员会每月进行评分考核,评分考核达到85分以上,方可续签下一年的合同。如果发生违约情况,或者合同期内学校膳食委员会评分累计出现两次不足85分,或者师生全员问卷调査满意度有一次达不到85%,同时学校有权无条件终止委托经营合同,启动退出机制,委托经营人依法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
失,不得以此作为向甲方索要赔偿的理由。
2.5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昆明市教育体自局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昆明市中小学校食常管理办法》的通知(昆教体规(2024)2号)、《云南省教自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和加强公办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指导意见》(云教发(2024)91号)、《云南省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等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区等各级政府部门的相关要求。
2.6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2.7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三个标段,一标段为求实校区二食堂(建筑面积1605m),二标段为求实校区一食堂(建筑面积1301㎡),三标段为白塔校区一食堂(建筑面积约700m):
投标人可以参与本项目所有标段投标,也可只参与其中1或2个标段投标,评标时将按标段顺序进行评标(按照标段1、2、3的顺序进行评审),投标人已经成为上一标段推荐中标候选单位但其仍可参与评审打分,但不再推荐为下一标段中标候选人,某一标段如果存在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査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由排序靠后的中标候选人依次递补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取得与承包或委托内容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日包含餐饮服务或餐饮服务管理,附相关证书扫描件;中标后按《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办理相关证照并备案,确保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规定经营项日从事食品制售,严禁超范围经营或违规经营,若中标人中标后无故拒绝办理应当办理的相关经营证照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排名在后的成交候选人进行递补或重新组织招标活动(自行提供承诺书)。
(3)具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完成本项日的能力;如果在合同期内有其他标段承包人出现违约或其他情况不能继续经营食堂,须有能力无条件配合学校完成全部供餐工作(出具承诺书)。
(4)拟派服务团队要求:
A设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必须配备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总监;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必须具备4年以上餐饮服务管理经验,且具有不低于大专或相当的学历:
B至少配有1名具备资质的营养专业人员,且每年接受1次专业培训(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并附培训承诺书)。
C厨师应持有职业资格证书,无食品安全事故记录:
D项日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厨师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或自行承诺上述人员无犯罪记录;E拟派服务团队成员年龄不超过55岁;
(5)2020年至今,经营过能承担不少于2000人同时就餐的大学、中学或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餐饮经营业绩。
(6)在中国政府采购、信用中国等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为经营异常或者严重违法失信的,未被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列入不良信用记录的。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不良记录。
(7)参加本项日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8)具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3.2本项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7日17时00分至2025年7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300.00元1标段(人民币),售后不退。
6、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09时30分。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xmtb66@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