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项目招标」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安消一体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NMGZC-2026-052)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
一、招标条件
本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安消一体化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国有资金:39.122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安消一体化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安消一体化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资格审查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4.本项目特殊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11-03 09:00:00到2026-11-09 17:00:00.
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提交纸质材料或将获取资料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获取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11-13 09:30:00.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11-13 09:30:00.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
七、其他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安消一体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获取时间:2026年11月03日至2026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提交纸质材料或将获取资料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获取磋商文件。
获取文件时,供应商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出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或扫描件;
2.供应商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3.有效的供应商营业执照;
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5.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格式自拟);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8.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自拟);
注:(1)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一式两份,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或在获取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将以上资料的PDF格式文件并逐页加盖公章,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逾期不予受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btb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