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告===丹东市县域养老服务提升计划项目(三级网络建设监督验收与运营效能评价)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CHLN2026110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丹东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丹东市县域养老服务提升计划项目(三级网络建设监督验收与运营效能评价)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丹东市民政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委托专业机构承担丹东市县域养老服务提升计划项目(三级网络建设监
督验收与运营效能评价)。具体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丹东市县域养老服务提升计划项目(三级网络建设监督验收与运营效能评价):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丹东市县域养老服务提升计划项目(三级网络建设监督验收与运营效能评价))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2日08时30分到2026年11月06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方式:现场领取或线上领取售价:500/本,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丹东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HLN202611001
项目名称:丹东市县域养老服务提升计划项目(三级网络建设监督验收与运营效能评价)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5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250,000.00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委托专业机构承担丹东市县域养老服务提升计划项目(三级网络建设监督验收与运营效能评价)。具体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三级养老服务网络试点建设工作结束后1个月内。及时响应需方关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需求。
本项目(否)采用“暗标盲评”评审方式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6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
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丹东市方式:现场领取或线上领取
售价:500/本,售出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丹东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丹东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
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
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携带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没有提供上述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全、材料提供不消晰者将谢绝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30 5123 8215
电子邮件:xuzhaobiao2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