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采招】广东吉顺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广东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28日
广东吉顺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MJH-ZXWT-202624)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广东吉顺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3663.676525万元,招标人为湛江市吉顺物流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553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4924平方米,主要建设1#加工 车间、2#多层冷库、3#全自动立体冷库、4#车间附属用房、5#综合楼、6#7#科研楼、8#垃圾 收集站、9#消防水池水泵房及配套设施。其中加工车间为净菜、预制菜及果蔬分拣等食品类 加工,年产约3.6万吨多层冷库规模约18000平方米,吨位约2.6万,自动化立体冷库规 模约3600平方米,吨位约1.4万。具体工程需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具体数据以施工图和 招标人委托等内容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东吉顺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施工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广东吉顺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施工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应 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投 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 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 通知》(建市 (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 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 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 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
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根据上述文 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投标人的资 质不在有效期内的,资质延续手续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经核准延续的 相关证明材料,资质延续手续未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提供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 (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申请回执等可以证明已经办理核准延续手续的相关证明 文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资质已失效。)
(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和《住房城乡建设部 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工程建 设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审慎选择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承揽工程”,投标截止时投标人 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的本招标项目所需资质被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得 用该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1.2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的注册建造师。(若 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
注 (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 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 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 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 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 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 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 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 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 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 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1.4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拟配备的专职安-全 员不少于3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3类)。
3.1.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 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注:(1)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 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 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 级职称:
3.1.6投标人已按照本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项目负责人所在的企业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 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 责任。
(1)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其人员、资金、机械设备等 资源性指标可合并计算。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注:该项审查资料包括: 投标人声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中提供授-权委托书的,即为投标人委托投标。授-权委托书未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投 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无效,不通过资 格审查。
3.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九条内 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 相关投标均无效。
3.3.3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本工程采用资格 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本项目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8 日 09时30分到2026年10月28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9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茂名市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9 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茂名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zbgszjj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