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站配套道路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劳务分包五标段(桥梁墩柱)询比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武汉站配套道路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一劳务分包五标段(桥梁墩柱)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武汉誉城青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武汉站配套道路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劳务分包五标段(桥梁墩柱)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武汉站配套道路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劳务分包五标段(桥梁墩柱);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武汉站配套道路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劳务分包五标段(桥梁墩柱))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具备满足于项目合同履约和生产组织管理必备的财务能力;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备满足于项目现场生产进度、质量、安全组织管理团队的要求;
(六)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七)近3年内与誉城集团系统内部单位无法律纠纷的承诺,并承诺承担隐瞒法律纠纷带来的损失;
(八)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或《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备案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项目经理必须为单位正式员工且需提供无其他在建工程承诺书。
③供应商须配备至少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人员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④供应商近5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往前推算,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合同至少包括合同协议书和能反映合同承包范围的条款);
(九)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书面材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提供承诺函;
(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本条所有条款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6日17时30分到2026年10月29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3日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3日10时30分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85-1979-8781
电子邮件:zbzcw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