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阳光里地块二期项目周边建筑安全性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JNK-JYEQ-QQ-AQJC-08)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河东区阳光里地块二期项目周边建筑安全性监测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农垦佳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招标范围为:河东区阳光里地块二期项目动工后对项目周边可能有影响的既
有建筑进行周边相邻建筑保全鉴定,目前按照基坑深度3倍距离计算,涉及到的既有建筑包
括向阳楼57号楼,建筑面积约8890.56m2;向阳楼59号楼,建筑面积2430m㎡2,嘉盛房产交
易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2044.5m㎡2。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东区阳光里地块二期项目周边建筑安全性监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河东区阳光里地块二期项目周边建筑安全性监测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至投标截止时间,若资质证书有
效期届满,依据国家或资质许可机关政策,资质效力准予延续、不再换发新证书的,投标人
须提供资质许可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延续文件或官方平台公示延续信息截图,在文件载明延
续范围内的,视为资质在有效期内。)
3、书面承诺:投标人须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信用承诺。(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信用承诺。)
4、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
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
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在评标阶段,经“信用中国”网站
(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
效。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
5、关联关系查询记录:单位法定代表人、股东、主要管理人员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相关投标均无
效。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index.html)打印的投标单位的“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
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
6、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
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为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
内任意一个月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
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3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满足投标资格要求的单位,可于2026年10月23至2026年10月29
日,通过现场领取或网上领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现场领取的:投标人须在上述期限内每日
9:00-11:30、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资质证书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社保证明复印件室领取招标文件。
网上领取的:投标人须在上述期限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社保证明复印件扫描为PDF文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并注明经办人联系电话。未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2日09时30分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85-1979-8781
电子邮件:zbzcw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