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热门」伊犁正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伊宁县塔吾尔别克金矿7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项目-环保选矿剂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FH-ZY-2026-10-3)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伊犁正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伊宁县塔吾尔别克金矿7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项目-环保选矿剂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伊犁正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环保选矿剂,暂定500吨,以实际需求量为准,分批分次提供,结算单价不变。招标人有权根据生产需要调整实际采购数量,调整幅度在暂定数量的±30%以内,并以书面或双方确认的订单方式提前5日通知乙方;投标人应按通知的数量和批次供货,不得以数量调整、分批供货为由拒绝供货或主张备货损失、仓储费用及其他补偿。(具体数量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伊犁正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伊宁县塔吾尔别克金矿7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项目-环保选矿剂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伊犁正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伊宁县塔吾尔别克金矿7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项目-环保选矿剂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提供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具有上述经营范围);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经销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经销商投标须同时提供所代理产品制造商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近2年(2024或2025年度度)中任意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1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如为经销商须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
3.同一品牌货物的制造商与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一个制造商针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项目采购,允许经销商投标:经销商投标需要提供制造商授权书。(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1日 10时00分到2026年10月26日 10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下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 10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0日 10时30分
开标地点:伊宁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xmtb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