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四川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带束层、胎侧、胎面、胎体台车等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1-2640SC060624)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
一、招标条件
本四川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带束层、胎侧、胎面、胎体台车等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详见招标公告”,招标人为四川海大橡胶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标编号:0701-2640SC060624
项目名称四川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带束层、胎侧、胎面、胎体台车等采购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500万元(含13%增值税),超过最高限价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采购数量及质量要求:
(1)采购数量:1批。
(2)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和要求。
2、项目地点:四川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招标人与发包人:本项目招标人为四川海大橡胶集团有限公司,发包人为四川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包人为招标人的下属单位,中标人与发包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包人为招标人的下属单位,中标人与发包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四川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带束层、胎侧、胎面、胎体台车等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及2025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应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9月1日(含)至今,具有不少于3个工业物料转运台车供货业绩(轮胎行业带束层、胎侧、胎面、胎体台车属于同类业绩,满足其中一种台车即可)。(以合同个数为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反映合同签订日期、供货产品名称、合同甲乙双方盖章页的合同关键内容复印件及对应发票复印件(每个合同至少一张)并加盖公章,合同无法体现准确产品名称、用途的,提供签订合同的技术协议);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提供承诺函);
9.已按招标公告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了招标文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或中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08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14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9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9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四川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30-5123-8215
电子邮件:xuzhaobiao2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