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信息热讯}扬州飞灰螯合运营服务项目(天津渤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CRFQ202609280000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扬州飞灰螯合运营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天津渤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扬州项目现场存在2处飞灰螯合处理站,每天产生干灰约60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扬州飞灰螯合运营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L1200005318008011)扬州飞灰螯合运营服务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文件说明,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欺骗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无欺骗中标、严重违约情况,加盖公章)。(5)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加盖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开标现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查询结果与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不一致,以现场查询的为准。 (6)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的股权结构,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报告中提取并加盖公章,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认定和其他投标单位有控股关系、主要负责人互为任职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时网上核验,如与所提取报告不一致,按无效标处理):
(7)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近6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0月08日09时00分——2026年10月13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招标文件售价为800元/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3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3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xmtb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