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勐海县人民医院医用气体供应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HHX2026-招-160)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
一、招标条件
本勐海县人民医院医用气体供应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50 万元,招标人为勐海县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1.项目编号:JHHX2026-招-160
2.项目名称:勐海县人民医院医用气体供应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0 万元
5.采购需求:勐海县人民医院中心供氧及医用气体系统已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多年,现系统设备设施齐全、管网覆盖全院。因上一期运营服务合作方合同已到期,现拟对全院医用气体供应进行采购,选定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承接后续气体供应及系统运维服务工作。医用气体采购清单及相关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采取“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的方式。单个合同的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采购人将按年度对成交人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是,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须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以联合体形式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进行判断某成员单位是否需要具备其所承担工作所需资质。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的扣除,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该联合体的报价给予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该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
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无。
2.2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 资质要求(1)供应药品的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医用氧(液态、气态)有效期内的《药品注册证书》或《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复印件,以及供应商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经营范围须包含医用氧(液态、气态)。供应商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则无需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供应危险化学品的资质要求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许可范围须包含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及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并提供有效期内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及《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可提供一张合并制式证书)复印件,许可充装介质包含氧、氮、液氧、液氮、二氧化碳。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许可范围须包含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 年 9 月 15 日至 2026 年 9 月 21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 08 时 00分至 12 时 00 分,15 时 00 分至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3.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获取文件时,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参与形式(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采用联合体参与的,可由联合体任一成员办理文件获取手续,同一联合体各成员不得重复申领文件,并须完整登记全部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参与形式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通过邮箱登记,全程留痕。供应商应当按照登记信息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参与形式及联合体成员一经登记,后续不得变更。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若参与形式、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等信息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登记信息不一致,竞争性磋商小组将否决其响应,响应文件按无效标书处理。4.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6 年 9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1.时间:2026 年 9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2.地点:景洪市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gs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