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隧道防水材料集中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002)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南昌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隧道防水材料集中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242.63万元,招标人为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标包一(防水材料):防水板54万平米,无纺布57.5万平米,波纹管3.5万米,软式透水管5.5万米。标包二(防水材料):防水板54万平米,无纺布57.5万平米,波纹管3.5万米,软式透水管5.5万米。标包三(止水材料):止水带、止水条12.9万米。标包四(止水材料):止水带、止水条12.9万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隧道防水材料集中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隧道防水材料集中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拥有本次对应标包采购物资自主生产能力的制造商。不接受经销商、代理商及联合体报名。
(2)财务要求:注册资金不少于4000万元;最近一次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B级或M级(以税务机关系统查询结果为准);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平均年营业收入不低于4000万元,2024年度、2025年度连续两年净利润为正值,无经营亏损。须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主要页,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作为营业收入及利润情况的有效佐证材料。
(3)业绩要求近3年(指2023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采购产品累计供货业绩不少于1000万元,且至少有一份合同的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对应供货合同、任意一期结算发票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截图,未按要求提供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4)信誉要求:①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近3年(指2023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前一日,下同)在工程施工中不存在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事故或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③在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单位范围内,未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④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⑤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⑥其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在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⑦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5)生产及供货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拥有固定工业生产经营场所,须提供场地产权证明(自有场地)或有效期内且剩余租期不少于3年的工业厂房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
2)供应商须配备满足主要采购产品生产要求的专业生产设备(标包一、标包二为防水板,标包三、标包四为止水带),并提供自有核心生产设备、检测设备的购买发票或所有权证明文件。
3)供应商具备跨地域物资供应、集散配送及配套延伸服务能力,须列明近三年服务过的项目清单及企业生产基地分布情况。
(6)质量保证能力:
1)具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即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S0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2)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对应标包产品近1年内、由具备CMA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检验报告(标包一、标包二为防水板、标包三、标包四为止水带)报告检测项目须覆盖对应国家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报告技术指标不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要求的视为无效报告。
3)产品主要原材料不得使用再生料,须提供每类产品至少一份主要原材料(标包一、标包二为聚乙烯、聚丙烯,标包三、标包四为天然橡胶、合成橡胶)采购合同、近一年的采购发票及对应的原材料质量检验报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9月09日 14时30分到09月20日 08时59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9月20日 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9月20日 09时00分
七、其他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隧道防水材料集中采购项目。
1.2采购人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系江西省主营工程施工、建筑材料业务的大型建筑企业集团,集工程施工、科研设计、地产开发、投融资等多种业务于一体,隶属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和公路工程设计甲级双项资质,以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承担了多项高速公路、国省道公路、高铁、市政等重点工程建设。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为2026-2028年度隧道防水材料集中采购,标的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承建项目隧道路面工程所需隧道防水材料。
2.2 标包划分及主要采购数量:
四个标包,预估采购数量:
标包一(防水材料):防水板54万平米,无纺布57.5万平米,波纹管3.5万米,软式透水管5.5万米。
标包二(防水材料):防水板54万平米,无纺布57.5万平米,波纹管3.5万米,软式透水管5.5万米。
标包三(止水材料):止水带、止水条12.9万米。
标包四(止水材料):止水带、止水条12.9万米。
每个标包选定1家成交供应商,各标包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实际采购数量以本单位各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2.3 交货期(材料供应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货物供应期以各项目需求单位签订具体采购合同为准,至对应项目施工结束为止。
2.4 交货地点:江西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双壁波纹管执行埋地用聚乙烯(PE)结构壁管道系统第1部分:聚乙烯双壁波纹管材》(GB/T19472.1-2019)标准,软式透水管执行《软式透水管》(JC/T 937-2004)标准,防水板执行《高分子防水材料第1部分:片材》(GB18173.1-2012)标准,无纺布执行《土工合成材料短纤针刺非织造土工布(GB/T17638-2017)标准,止水带执行《高分子防水材料第2部分:止水带》(GB18173.2-2014)标准,如国家颁布新的标准,按新标准执行。所有材料除满足对应国标规范外,同时必须满足采购单位工程设计要求。上述标准要求不一致的,以最严格的为准。若货物标准或指标不合格,采购人有权退货,供应商若不接受退货,不合格货物采购人将不予结算。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拥有本次对应标包采购物资自主生产能力的制造商。不接受经销商、代理商及联合体报名。
(2)财务要求:注册资金不少于4000万元;最近一次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B级或M级(以税务机关系统查询结果为准);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平均年营业收入不低于4000万元,2024年度、2025年度连续两年净利润为正值,无经营亏损。须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主要页,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作为营业收入及利润情况的有效佐证材料。(3)业绩要求:近3年(指2023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采购产品累计供货业绩不少于1000万元,且至少有一份合同的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对应供货合同、任意一期结算发票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截图,未按要求提供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4)信誉要求:①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近3年(指2023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前一日,下同)在工程施工中不存在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事故或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③在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单位范围内,未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④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⑤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⑥其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在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⑦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5)生产及供货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拥有固定工业生产经营场所,须提供场地产权证明(自有场地)或有效期内且剩余租期不少于3年的工业厂房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
2)供应商须配备满足主要采购产品生产要求的专业生产设备(标包一、标包二为防水板,标包三、标包四为止水带),并提供自有核心生产设备、检测设备的购买发票或所有权证明文件。
3)供应商具备跨地域物资供应、集散配送及配套延伸服务能力,须列明近三年服务过的项目清单及企业生产基地分布情况。
(6)质量保证能力:
1)具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即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S0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对应标包产品近1年内、由具备CMA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检验报告(标包一、标包二为防水板;标包三、标包四为止水带);报告检测项目须覆盖对应国家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报告技术指标不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要求的视为无效报告。
3)产品主要原材料不得使用再生料,须提供每类产品至少一份主要原材料(标包一、标包二为聚乙烯、聚丙烯,标包三、标包四为天然橡胶、合成橡胶)采购合同、近一年的采购发
票及对应的原材料质量检验报告。
3.2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响应和递交,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股东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3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9月9日14时30分至9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采购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采购预备会。
5.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9月20日09时0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 箱: zbtbgs9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