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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推荐=郑州市二七区汇港新城闲置房产室内、屋顶拆除及建筑垃圾清运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gxxszb    河南    发布时间: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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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NRHZB-2026-090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
一、招标条件
本汇港新城闲置房产室内、屋顶拆除及建筑垃圾清运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5.536903万元,招标人为郑州二七盈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项目名称:汇港新城闲置房产室内、屋顶拆除及建筑垃圾清运工程项目
2.3采购编号:HNRHZB-2026-0902
2.3项目地点:郑州市二七区解放路30号。
2.4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二七区解放路30号,现状为闲置空房,共4层,总建筑面积约5906m,现拟升级改造为94间汉庭酒店,本次招标内容为对汇港新城闲置房产的室内、屋顶进行拆除及建筑垃圾清运等全部内容。
2.5采购内容:对汇港新城闲置房产的室内、屋顶进行拆除及建筑垃圾清运等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6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
2.8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设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原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证明,且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须出具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4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按成立年度计算,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
3.5.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状况;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企业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企业须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须出具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5.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公示”或“专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或直接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公示”或“专项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企业;以上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其竞争性磋商资格。】
3.5.3企业或拟派项目经理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拒绝其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5.4企业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拒绝其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该网站上查询到的单位可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7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注:注册建造师证电子注册证书的使用要求按政府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9月4日至2026年9月10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4.2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发送。
①现场领取的供应商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后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获取;
②电子邮件发送领取的供应商需发送以下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后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及转账回执单;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为一个PDF发送至邮箱。邮件中需注明获取的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接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邮箱地址,审核通过后,竞争性磋商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回复至供应商指定邮箱(潜在供应商发送邮件后,请电话告知代理机构)。
注:按以上要求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进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2.3逾期送达或发送的资料将不予接受。
4.3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9月14日9时00分。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btb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