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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关于长德智能装备产业园、长德新区环卫基地、东北亚国际机械城一期、智能装备孵 化基地一期项目、电子信息研发中心零星维修-机电专业分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www.zyzbcg.cn    北京    发布时间: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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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德智能装备产业园、长德新区环卫基地、东北亚国际机械城一期、智能装备孵 化基地一期项目、电子信息研发中心零星维修-机电专业分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RJJZ-2026065)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德智能装备产业园、长德新区环卫基地、东北亚国际机械城一期、智能装备孵化基 地一期项目、电子信息研发中心零星维修-机电专业分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80万元,招标人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中发荣景建筑工 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负责以上项目除消防及智能化的机电专业维修、改造工作。该项工作人工、机械、 材料、安全文明施工等由分包单位负责。具体内容以甲方指令单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德智能装备产业园、长德新区环卫基地、东北亚国际机械城一期、智能装备孵 化基地一期项目、电子信息研发中心零星维修-机电专业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德智能装备产业园、长德新区环卫基地、东北亚国际机械城一期、智能装备孵 化基地一期项目、电子信息研发中心零星维修-机电专业分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 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 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财务要求:近三年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近三年 (2023年—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 或财务报表:(当供应商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5 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6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 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应至少包含利润表、现金流

量表及资产负债表。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磋商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磋商: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 cn) 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 (2023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 wenshu.court.gov .cn)上无行贿犯罪行为。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磋商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02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08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其它”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5日 13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5日 13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德智能装备产业园、长德新区环卫基地、东北亚国际机械城一期、智能装备孵化基地一期 项目、电子信息研发中心零星维修-机电专业分包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9月1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RJJZ-2026065

2.项目名称 长德智能装备产业园、长德新区环卫基地、东北亚国际机械城一期、智能装备 孵化基地一期项目、电子信息研发中心零星维修-机电专业分包

3.采购预算:380万元(此金额为预计金额,具体以实际甲方下发任务为准)。

4.磋商控制价:折扣系数0.92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采购需求 负责以上项目除消防及智能化的机电专业维修、改造工作。该项工作人工、机 械、材料、安全文明施工等由分包单位负责。具体内容以甲方指令单为准。

7.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8月11日。

8.项目地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内。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 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财务要求:近三年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近三年 (2023年—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 或财务报表;(当供应商成立日期在2023年一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5 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6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 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应至少包含利润表、现金流 量表及资产负债表。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磋商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磋商: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 (2023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 wonshu.court.gov .cn)上无行贿犯罪行为。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磋商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无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6年9月2日至2026年9月8日,每天0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邮箱获取。

3.方式:请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成一个PDF发送至邮箱:代理机构会在收件当日16时00分前对申请人发送至邮 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对申请成功的申请人,代理机构将《领取磋商文件确认表》电子版回复 至申请人邮箱,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签字扫描后《领取磋商文件确认表》、标书款汇款 回执单发送至代理邮箱,请申请人在汇款时务必简要填写项目名称。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是法定代表人前来获取磋商文件,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4.售价:每套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9月1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6年9月1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bjgxz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