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招标采购与投标网
招标采购与投标网
当前位置:首页>招标公告
2026年湖北省公告/武汉市硚口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湖北    发布时间:2026年8月28日
打印公告
武汉市硚口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中期票据主承销商公告
本招标项目武汉市硚口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项目,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武汉市硚口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名称:武汉市硚口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项目
1.2项目编号: HBT-105226103-266715
1.3招标范围:负责注册和承销规模不超过7.3亿元(含)的中期票据;具体包括债券发行前的准备工作,撰写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和反馈回复,债券承销发行,债券上市和债券存续期管理服务,协调项目运行过程中所需各专业机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要求”。
1.4最高限价:年承销费率不得高于发行额0.08%/年(包含信用评级(含跟踪评级)资产评估服务、财务审计服务、律师服务费等,费率精确至小数点后三位)。
1.5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合法经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总行、总部集团的授权文件;
(2)投标人具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资格(提供证明材料);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书面承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书面承诺);
(5)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无不良记录,提供网上查询结果;
(6)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安全事故(书面承诺);
(7)投标人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8)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2.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2)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 8月27日至9月1日,每日08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文件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9月17日9时30分,地点为武汉市。
4.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