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水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环保序列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FHGJ26(ZBB)322-040)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水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环保序列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乌鲁木齐水业投资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乌鲁木齐水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环保序列垃圾清运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 章招标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鲁木齐水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环保序列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乌鲁木齐水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环保序列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 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普通货运”);
4、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不得少于二项(须提供 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5、提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 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间不得早于发布时间);
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2025年度) 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公司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企 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 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
7、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8月26日 10时30分到09月02日 18时30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9月16日 16时00分
递交方式:乌鲁木齐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9月16日 16时00分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
七、其他
1、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的投标热,请于8月26日至9月2日(每 天10:30至13:30,15:30至18: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携带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 件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1-7项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加盖投标人公章至乌鲁木齐市获取招标文件(乌鲁木齐市,拨打项目负责人电话)。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bjgxz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