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委托加工服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8月18日
(招标编号:2605011042/医院采购编码:CGYW260388)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杨浦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委托加工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事业单位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委托加工服务/服务期限3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委托加工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委托加工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对供应商的六项一般规定,接受
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不接受自然人。
(2)近三年(从2023年9月8日至今)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此项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在开标后查证,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文件)
为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
(a)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b)按格式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的声明函”。
按格式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c)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d) 按格式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3)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剂型范围须包含“(硬)胶囊剂”),并承诺其管理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许可范围包含相应剂型的完整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并提供相关承诺函)。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18日08时30分到2026年08月25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bzcw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