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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洛阳市集贤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发布时间:202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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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洛阳市集贤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
发布时间:8月13日
(招标编号:HNDY20260803 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集贤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2、
3、5 标段 (最高限制折扣率) 均为 95%;4 标段招标控制价:牛奶、酸奶 1.70 元 / 袋 / 150ml;面包:2.70 元 /
个 / 70g,招标人为洛阳市集贤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洛阳市集贤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洛阳市集贤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支持中小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
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2 根据洛财购〔2021〕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持中标 (成交)
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s://luoyang.zfcg.henan.gov.cn/),进入网
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响应文件
中须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3.2 一标段:供应商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或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店登记证(个体工商户);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
登记证(个体工商户);(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书复印件及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标段:供应商如为
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生猪定点屠宰证书;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须具
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个体工商户)并须承诺生产企业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
可证、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书复印件及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
章。) 三标段:供应商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供应商如为经
销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个体工商户),并须承诺生产企业具有有效的
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书复印件及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标
段:供应商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店登记证(个体工商户);供应商须具有食
品经营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个体工商户);(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书复印件及承诺书并加盖
单位公章。) 五标段:供应商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店登记证(个体工商
户);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个体工商户)。(响应文件中须
附以上证书复印件及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3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员工,且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三个月内无任何犯
罪记录。(响应文件中须附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无任何犯罪记录承诺书,格式自
拟并加盖公章。)
3.4 供应商须提供在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以往经营中无任何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食物中毒、安全事故、重大
投诉、卫生监督部门处罚等恶性事件发生的不良记录,并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因产品问题而
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的《食品安全承诺书》。(响应文件中
须附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5 根据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 “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
招标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
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
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1>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 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书 (详见招标文件)。
<3 > 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8 采购人拒绝供应商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注: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故,由供应商承担
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8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8 月 20 日 18 时 0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8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 年 08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bxmtb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