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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招标-光华路学校食堂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发布时间:202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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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招标-光华路学校食堂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竞争性
发布时间:8月10日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平顶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光华路学校食堂劳务派道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平顶山市卫东区光华学校。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食堂厨师、前厅就餐服务人员劳务派遣,服务期限2年,服务对象就餐
人数约700人(最终以实际就餐人数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平顶山市卫东区光华学校食堂劳务派道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平顶山市卫东区光华学校食堂劳务派道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养老保险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需提供公告发布日期后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
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则取消磋商
资格(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7.采用资格后审;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1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2网站查询页须完整显示网站名称标题,并加盖单位章
3供应商在投标时,需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如有虚假,应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上
报主管部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8月11日08时30分到08月1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地点:平顶山市。方式:供应商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到河南获取: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8月2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8月2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平顶山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bxmtb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