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招标-新疆新星驼铃陆港发展有限公司关于第十三师工业品出疆智慧物流园2#地块停车场充电桩运营合作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8月11日
(招标编号:ZZHXZB2026-060)
项目所在地区:兵团,兵团十三师
一、招标条件
本第十三师工业品出疆智慧物流园2#地块停车场充电桩运营合作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新疆新星驼铃陆港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甲方(所有权方)将停车场充电桩建设一定期限的经营权授予乙方,由乙方负责全面的日常运营管理,并依据合作协议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十三师工业品出疆智慧物流园2#地块停车场充电桩运营合作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十三师工业品出疆智慧物流园2#地块停车场充电桩运营合作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供应商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履约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
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
3.1.3信誉要求:供应商近3年内未出现与履约能力密切相关的诉讼、仲裁情况说明及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以上须提供查询截图。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3.2.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2.3.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8月11日09时30分到08月13日20时00分
获取方式: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请于8月11日至8月13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3:30时,下午16:00时至20:00时(北京时间,下同),新疆哈密市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获取谈判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8月21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8月21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新疆哈密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bzcw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