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招标-潢川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食堂托管经营服务项目竞争性
发布时间:8月10日
(招标编号:XTGCZX-20260804)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
一、招标条件
本潢川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食堂托管经营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潢川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共划分1个包,潢川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食堂托管经营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潢川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食堂托管经营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潢川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食堂托管经营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合格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本项目不适用。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2.2信誉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规定的从事餐饮行业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且无食品安全的不良记录承诺(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中的经营者名称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4、其他说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8月11日08时30分到08月1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1、时间:08月11日至08月1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指定地点现场领取谈判文件:4、售价:300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8月21日08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08月21日08时3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bzcw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