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竞选-曲靖健康医学院(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室绿色治理与环保达标提升项目(一期)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曲靖市
招标条件
本曲靖健康医学院(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室绿色治理与环保达标提升项目(一期)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47.4169万元,招标人为曲靖健康医学院(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1474169.00元。采购需求:完成曲靖健康医学院实验室绿色治理与环保达标提升项目(一期)建设,包括但不限于万向排气罩、原子吸能罩、通风橱、桌上型通风橱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曲靖健康医学院(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室绿色治理与环保达标提升项目
(一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曲靖健康医学院(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室绿色治理与环保达标提升项目(一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
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1.7在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特别提示: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只需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供应商应对其资格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承诺,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如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供应商未提供资格信用承诺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1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8月07日06时00分到08月11日23时59分
竞争性谈判文件费: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8月13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08月13日14时3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t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