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竞选+台前县滨湖学校、新区第一实验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DGX-HENZB-2026035)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濮阳市,台前县
一、招标条件
本台前县滨湖学校、新区第一实验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95万元,招标人为台前县教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采购项目编号:ZDGX-HENZB-2026035
三、项目预算金额:395万元(最高限价:本项目按费率进行招标采购,每生每天餐费的 100%);
四、采购需求:1、采购内容:台前县滨湖学校、新区第一实验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及配送,具体数量及规格参数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需求”。2、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包;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4、供货期限:200天;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6、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算起)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声明文件(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6年 1月 1日以来任意 1个月的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濮财购【2022】9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开标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通过互联网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负责保留查询信息。)
4、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 8月 5 日至 2026年 8 月 11日,每日上午 9:00时-11:00时,下午 15:30时-17:30时报名(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3、方式:投标企业报名时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提交能证明其具备本公告“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注:留存复印件 2套,复印件需按本公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顺序胶装成册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接受。
九、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6年 8 月 25 日 9时 30分(北京时间)。
十、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6年 8 月 25日 9时 30分(北京时间)。2、地址:台前县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guoxinzc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