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竞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五二团神仙湾片区10kV供配电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JZRYG(W)-2026-095)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石河子市
一、招标条件
本第八师一五二团神仙湾片区10kV供配电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五二团应急管理和生态保护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第八师一五二团神仙湾片区10kV供配电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八师一五二团神仙湾片区10kV供配电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八师一五二团神仙湾片区10kV供配电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照兵财库[2023]29号文的规定,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资金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照采购文件格式填写,未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如实填写的,视为投标无效;
(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3)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兵财库【2021】7号文);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
(8)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9)财政部《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文):
(10)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和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三级、承修三级、承试三级及以上),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和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的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05日00时00分到2026年08月12日00时00分
获取方式:请于2026年08月05日00:00至2026年08月12日00:00(北京时间)(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线上获取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时请将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联系方式及邮箱号)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如有疑问请联系代理机构。磋商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5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逾期未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5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guoxinzc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