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度公告-盘山县中医院2026年病案、电子病历、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接口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辽宁 发布时间:2026年8月6日
关于度公告-盘山县中医院病案、电子病历、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接口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JY-FWCS-202608005)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
项目概况
(盘山县中医院病案、电子病历、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接口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8月1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Y-FWCS-202608005
项目名称:盘山县中医院病案、电子病历、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接口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万元
最高限价:29万元
采购需求:盘山县中医院病案、电子病历、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接口改造项目(具体详 见磋商文件)
服务期限:3个月内完成完成系统对接、调试、上线与验收等全部工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 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 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
3.2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3.3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一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8月7日至8月13日,每天8: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 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盘锦市
方式:网上获取或现场领取。
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请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及合格供应商需要满足的资格条件(公告第二点的全部内容),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到辽宁省盘锦市领取磋商文件或以上资料发送到邮箱,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 向供应商邮箱发送电子版采购文件。(对于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不完整材料的,拒绝受理)。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8月1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盘锦市。
六、开启
截止时间:8月1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盘锦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提起投诉。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bgxzc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