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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投标-2026年长春润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物资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吉林    发布时间: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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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投标-长春润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物资及相关服务采购公告
(指体细方:11202001-rwl()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本生产物资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长春润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正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生产物资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生产物资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经营或生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能力。
3.2近三年(2023年-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 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7月29日 08时30分到08月04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8月19日 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8月19 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七、其他生产物资及相关服务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TY202607-FW17
一。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生产物资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100%企业 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润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 行。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生产物资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2.2标段划分、招标范围、规格型号、选取数量及服务期限:
标段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规格型号 入围数量 服务期限
TY202607-FW17 1标段 机械设备
租赁 罐车租赁:20公里以内(含20公里)3家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
罐车租赁:20公里-25公里
罐车租赁:超过25公里以上
罐车租赁:混凝土罐装车租赁
62米以下泵车租赁
62米以上泵车租赁(含62米)
70米以上泵车租赁(含70米)
车载泵租赁
挖掘机租赁型号24T及以下
挖掘机租赁型号24T以上
废料运输(市内)
2.3项目地点:长春市九台卡伦经济开发区工业北区甲三路北丙四路西。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经营或生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近三年(2023年-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 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与者,请投标单位于7月29日至8月4日每日上午8:30时 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扫描成PDF 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投标人须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且复印件必须清晰,易于辨认, 公示页截图内容须准确无误,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获取4.1项”要求的顺序排序后,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办理相关事宜。 4.2 招标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 不全会告知投标人进行资料的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 修改:对资料齐全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 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登记表电子版扫描件(PDF格式)和文件费支付凭证发送至 代理机构邮箱后,方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8月19日9时00分(北京 时间),地点为:长春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