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项目公示/喀什金岭球团有限公司超低排放环保管控平台和清洁运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gxxszb 新疆 发布时间:2026年7月29日
(招标编号:LYZB202607231Z)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喀什金岭球团有限公司超低排放环保管控平台和清洁运输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80万元,招标人为喀什金岭球团有限公司委 托。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关 于做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9〕922号)、《钢铁行业 超低排放改造技术指南》(中环协【2020】4号)等文件要求,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喀什 金岭球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岭球团”)决定在现有超低排放改造基础上,启动超低排 放平台建设项目。本项目旨在融合工业互联网、数据分析等先进技术,构建一套集有组织排 放监管、无组织排放管控治、清洁运输管理于一体的智能化环保管控平台,全面提升企业环 境治理的智能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本项目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承接单位须完成项目 相关全部工作,报价包含完成项目建设“交钥匙”的全部费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企业条件: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 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且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资质条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具有[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 化工程贰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若自身不具备本项目所需工程设计能力,中标后须将 项目设计工作依法分包给具备能力及资质的单位实施,分包方案及分包单位资质须经招标人 审核同意:工程总承包单位对项目全部设计成果负责。
3.安全生产条件: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有承接类似的工程的经验业绩;②拟派项目经理具
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壹级及以上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具有承接类似的工程的经验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③相关人员,应满 足项目实际需求,技术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作业资格证。
5.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揽过类似智能化平台工程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
6.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没收、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 转的状态(须提供近三年2023/2024/2025(2022)财务审计报告):如近期成立的企业提供 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证明资料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 况说明书。
7.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代理机构核查):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活动公正性;②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 个单位负责人: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同一法人机构与其任何 分支机构(或同一法人机构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进行竞价活动。④存在其他 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的情形的;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27日 08时30分到2026年07月31 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7 月31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 17时00分),将附件1登记表(格 式见公告附件)及附件2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购买标书付款凭证的电子版(PDF)扫描件发 送至 sdlyzbdlzb@163.com 邮箱内(该邮箱名称均为字母),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向投标 人发送招标文件。3.因本网站不支持附件上传,附件格式请提交报名费后附回执截图,发函 至代理邮箱后索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7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1.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壹份,副本柒份。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7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科创中心评标室、喀什金岭球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一、招标名称:喀什金岭球团有限公司超低排放环保管控平台和清洁运输建设项目
二、招标编号:LYZB202607231Z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喀什金岭球团有限公司超低排放环保管控平台和清洁运输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疏勒县南疆齐鲁工业园金岭球团有限公司现有厂区 内
3.招标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己落实到位
4.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关 于做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9〕922号)、《钢铁行业 超低排放改造技术指南》(中环协【2020】4号)等文件要求,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喀什 金岭球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岭球团”)决定在现有超低排放改造基础上,启动超低排 放平台建设项目。本项目旨在融合工业互联网、数据分析等先进技术,构建一套集有组织排 放监管、无组织排放管控治、清洁运输管理于一体的智能化环保管控平台,全面提升企业环 境治理的智能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本项目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承接单位须完成项目 相关全部工作,报价包含完成项目建设“交钥匙”的全部费用。
5.项目内容:
负责超低排放环保管控平台和清洁运输建设项目的全部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验 收、培训及质保期服务。
1)建成一体化管控平台:建成覆盖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和清洁运输三大板块的统一管控 平台,实现污染源清单管理、实时监测监控、智能预警报警、过程数据记录、治理设施联动、 统计分析及台账管理等功能。废气治理设施DCS应记录企业环保设施运行状况及相关生产过 程主要参数,将各除尘/脱硫/脱硝设施所有运行参数、CEMS在线监测数据、以及反映生产 负荷和设备启停的主要生产工艺参数集中管理,并具备保存一年以上历史数据的能力,任意 参数曲线能够组合至同一个界面中查看。
2)完善监测监控体系 新建DCS系统 全面部署无组织排放TSP监测仪、空气质量监测微站、 高清视频监控等设备;建设符合规范的门禁和地磅系统。对厂内无组织排放源清单中所有监
测、治理设备进行集中管控,并记录各无组织排放源点相关生产设施运行状况、收尘、抑尘、 清洗等治理设施运行数据、颗粒物监测数据和视频监控历史数据。所有数据保存一年。
3)完善清洁运输系统:建立完善的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对进出厂车辆实施有效管理。建设 符合规范的门禁和地磅系统,进出厂车辆记录与地磅数据打通满足《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与 核查技术指南》(HJ 13212023) 要求。
具体内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
6.计划工期:总工期为75个日历日以内(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投标单位可视自身情况承诺更短实际工期。
7.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人建设相关要求。
8.承包方式:总价包干,包设计、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9.最高限价:5800000.00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11.现场踏勘时间:本项目为集中踏勘。时间:2026年8月3日12:00
因本项目现场情况相对复杂,投标人务必准时参加集中踏勘,确保开标前已明确现场情况。 未踏勘现场的投标人视为认同本次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内容,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四、中标数量:1家。
五、投标人资格:
1.企业条件: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 经验。
2.资质条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具有[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 化工程贰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若自身不具备本项目所需工程设计能力,中标后须将 项目设计工作依法分包给具备能力及资质的单位实施,分包方案及分包单位资质须经招标人 审核同意:工程总承包单位对项目全部设计成果负责。
3.安全生产条件: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有承接类似的工程的经验业绩;②拟派项目经理具 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壹级及以上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具有承接类似的工程的经验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③相关人员,应满 足项目实际需求,技术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作业资格证。
5.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揽过类似智能化平台工程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
6.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没收、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 转的状态(须提供近三年2023/2024/2025(2022)财务审计报告);如近期成立的企业提供 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证明资料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 况说明书。
7.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代理机构核查):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活动公正性②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 个单位负责人;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同一法人机构与其任何 分支机构(或同一法人机构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进行竞价活动。④存在其他 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的情形的;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7月31日(上午08 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7时00分),将附件1登记表(格式见公告附件)及附 件2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购买标书付款凭证的电子版(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内(该邮箱名称均为字母),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2.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出不退,缴纳时间在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7 月31日,本项目标书费由投标人或委托代理人电汇或转账支付标书费(招标代理机构账户 信息附后),转账时需备注好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可简写)。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形式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