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竞选-宜昌白洋供热有限公司热电联产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编号:HBDX-YC-2026060)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宜昌白洋供热有限公司热电联产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000万元,招标人为宜昌国创驰骋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宜昌白洋供热有限公司热电联产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项目概况:新建1台CB25-
10.6/2.5/1.3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及配套设施。
3、项目建设地点:宜昌姚家港化工园B区。
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货物)设施采购安装及调试检测、成品保护、设备及材料的保管及卸货、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等EPC总承包全部工作内容,直至项目具备合规运营发电条件,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其中:(1)设计部分: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2)采购部分: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提供采购、安装、保管和管理服务等。(3)施工部分:完成本工程项目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5、履约期限:总工期10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
6、质量目标:
(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审查。
(2)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两项资质: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承装、承修、承试为五级及以上资质(老证)或国家能源局核发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承装、承修、承试为三级及以上资质(新证);(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设计方)须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原件复印件的,则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复印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方)要求:
(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
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加盖公章);
(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5、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设计方)要求:
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注册证书;(提供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拟派本项目施工人员(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施工方)要求:
(1)施工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加盖公章);施工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2)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机电或电力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基本配置为:施工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现场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现场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现场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加盖公章;专职安全员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
格证书信息截图加盖公章。)
补充说明:①若本项目中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市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详见相应合同条款约定)。
②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④在上述专职安全员要求基础上,施工活动涉及建筑起重机械的,应当至少增加1名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具备C1证)。(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7、投标人拟派人员社保要求:提供上述所有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应提供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加盖公章,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或其分公司,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提供能证
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加盖公章或提供《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加盖公章)
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是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是指联合体各方)不得是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号文规定:招标人公开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为本项目前期提供了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单位可以参与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施工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包括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方,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联合体各方签字和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须由牵头方在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投标文件由牵头方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6)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7)联合体中标的,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由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成员公司公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07月24日-07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获取时限内派人领取;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的,持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派授权代表领取的,持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前往领取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08月14日0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宜昌市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1、开标时间:08月14日09时30分。
2、开标地点:宜昌市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八、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guoxinzc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