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联智辉(北京)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能源加注站智慧网络建设项目(二期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综合能源加注站智慧网络建设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招标人为众联智辉(北京)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单位自 筹,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综合能源加注站智慧网络建设项目(二期工程)(EPC)总承 包;
2.2项目编号:TC261803S
2.3建设地点:暂定河北省、山东省、辽宁省、广东省、福建省、海南省;
2.4建设规模:本次建设涉及地点暂定为河北省、山东省、辽宁省、广东省、 福建省、海南省的综合能源加注站智慧网络建设。项目二期合同估算约400000 万元,共建设约100个综合能源加注站,包含:土建、机电、景观、电力、信息 化、形象等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
2.5招标范围: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移 交等全部工作,投标人对所有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
2.6计划工期:合同总24个月(73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
2.8标段划分: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对应设计资质与施工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 体各成员按照分工分别对应满足相应资质要求即可,无需单一成员具备全部资质。
3.2.2设计资质要求: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 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勘察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 (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2.4施工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建筑工程施 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
3.3.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 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发输变电)执业资格,且具备工程类相 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可以由设计负责人或施 工项目经理兼任)。
3.3.2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 的成员委派):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 上资格。
3.3.3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 务的成员委派):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 诺为准)。
3.4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全部要求:
3.4.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含联合体牵头人)。
3.4.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合法有效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牵 头人、各方分工范围、权利与义务、履约责任等内容,本项目联合体牵头单位须 为承担施工的单位。
3.4.3若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单位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对应资质等级;若联合体各成员承担不同专 业任务的,按照联合体协议中对应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分别认 定联合体各专业资质。
3.4.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
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涉及投标人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2025年度经会 计师事务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三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利 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投标人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3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提 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或对账单,依法免税和不 需要缴纳税收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由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鲜章)。
3.7投标人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 明材料。提供银行的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鲜 章),格式自拟。
3.8信誉要求:
3.8.1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规、违法记录,骗取成交和违约 行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存在重大不良记录和 相关黑名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 章),格式自拟并提供相对应网页截图(开标截止时间前十个日历日内,截图须 体现时间)。
3.8.2近3年内,因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被政府监管部门、招标采购行 业协会等处罚,或被招标人列入终止合作名单,或因工作失误给招标人造成不良 影响(如被巡视、巡察、审计指出项目存在突出问题)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格式自拟。
3.8.3近3年内,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涉及贿 赂或腐败被追究刑事责任、参与串通投标或围标被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 目投标,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格式自拟。
4、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 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且符合本章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请于2026年7月22 日至2026年7月2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购买招标文 件。
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发售招标(采购)文件
售价:500元/本,(不包括中招联合平台200元费用),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提交
6.1截止时间:2026年8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地点:北京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