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热讯信息=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工业园区中小学校(含幼儿园)“阳光食堂”生鲜类综合食材配送项目的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江苏 发布时间:2026年7月16日
最新热讯信息=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工业园区中小学校(含幼儿园)“阳光食堂”生鲜类综合食材配送项目的
一、项目编号: SZZC2026-Z-G-085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中小学校(含幼儿园)“阳光食堂”生鲜类综合食材配送项目
2.采购方式:
3.项目概况
3.1资金来源:学校代收伙食费。
3.2招标的目的:根据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的第45号令《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省标《中小学食堂管理服务规范》《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与校外供餐管理的通知》和指引及贯彻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建设的工作要求,为确保中小学校园、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规范食品及原料采购行为,维护师生权益,让学校“阳光食堂”办的使师生、家长安心放心。
3.3服务范围: 137所学校(含校区)共计约18万人,年采购量约为3.5亿元。
3.4生鲜类综合食材配送范围:肉及肉制品、禽蛋、蔬菜、水果、冷冻品、水产、豆制品、调味品、南北干货、面粉及面制品等原材料配送服务(不包括大米、食用油、乳制品、新鲜点心)(详见招标文件)。
3.5服务期限: 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
4.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投标单位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报名证明资料及资格审查表1(招标实施机构资格初审表)、资格审查表2(资格审查现场考察表)递(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查表1(招标实施机构资格初审表)、资格审查表2(资格审查现场考察表)详见】;报名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实施现场核查,完成资格预审现场核查工作后,资格预审工作组全体成员和投标单位在资格预审现场签字确认;投标单位如有疑问应现场提出并协商解决,投标单位拒绝在《资格审查现场考察表》签字或盖章确认的,视为放弃投标】。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上年度审计报告或提供本年度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投标单位近三年内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业务能力【提供配送合同及履约期内任意一期有效发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在苏州市范围内具有不低于3000m²固定室内经营场地(与经营场所不相连的外设仓库、冷库等不计入在内)。(提供房产证或其他有效房产证明材料,如为租赁同时提供租赁协议及任意一期的租赁发票)固定仓储、冷库设施必须与实际固定经营场所一致,且为《食品经营许可证》中的地址。后续食材配送均必须从接受现场考察的固定仓储、冷库设施出发。(提供承诺书)
3.3苏州大市范围内具有自有或租赁冷藏、冷冻库总容积不低于2000m³,其中冷冻库温度稳定在-18℃以下,冷藏库温度稳定在0-4℃,冷冻库及冷藏库均有温度记录仪。冷藏、冷冻库应位于操作场所内或与之相连(食材出入动线连贯);
3.4用于工业园区地区的自有冷链运输厢式货车不低于8辆(以车辆行驶证和登记证为准,核查登记证(需登记在投标人名下)及有效交强险保险单,车辆需配备GPS定位系统和车厢内部视频监控,且承诺中标后接入江苏省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平台苏州模块,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函);
3.5经营场地至园区管委会的距离均不得超过100公里(以最短线路距离计,提供手机百度或高德地图导航的最短线路距离截图);
3.6不少于20名固定工作人员(提供投标单位报名截止时间前为其缴纳的三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文件,有效健康证明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7经营场所25米(含)内无粉尘、垃圾、厕所等污染源;场所周围不得有虫害大量滋生的潜在场所;场所卫生整洁,并有专人负责。(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8经营场所功能分区涵盖办公区、仓储区、物资分发区、蔬菜分拣加工区、水产加工区、肉类分割区、筐箱清选消毒区、检测室等,上述所有功能分区须在同一场所并保持整洁(加工或者切割肉类、鱼类、蔬菜类的刀具要分开存放在专门的消毒柜中(合规的高温或者紫外线设备),其中仓储区(常温库、冷藏库、冷冻库)、物资分发区、蔬菜分拣区、肉类分割区、水产加工区等须配备温控设备(空调或制冷设备或通风系统等),上述功能区须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有防潮措施,设有防虫防鼠等措施,提供平面图及详细介绍;3.9检测设备和人员能满足相应检测需求,快检室的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配备具有农兽药检测、残溶检测、添加剂检测、重金属检测、卫生指标等食材检测设备及试剂,配备与检测能力、检测数量相适应的专职检测人员,检测人员应经过授权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提供关联证明文件);
3.10经营场地建有收货、验收、分拣、加工、检测、发货、装车等全过程“互联网+视频监控”,能接入苏州市市场监管和苏州市中小学校食堂阳光监管服务平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11投标单位需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
注:投标单位必须如实填写并在报名时提供资格审查表1(招标实施机构资格初审表)、资格审查表2(资格审查现场考察表);现场核查时投标单位按表格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资格审查小组将对照投标单位填报内容进行核查,如不满足上述条件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及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如申报表/税票/缴款书)和社会保障资金(如申报表/缴款书)的有效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未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证照,处罚金额从重且金额大于2万的行政处罚,且未引起较大负面舆情;法定代表人及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安全管理的人员未受食品安全法处罚(提供承诺函)。
6.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类别投标或未划分类别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本项目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信息:
1.报名时间:7月13日至7月20日止;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在报名截止前将上述三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及下述要求所列材料现场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报名(承诺函原件及其他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如有伪造或虚报,报名单位将承担全部责任;如资料提供不完整或证明材料不符合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2.1上述三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中的全部所列材料;
2.2资格审查表1(招标实施机构资格初审表)、资格审查表2(资格审查现场考察表)(格式详见附件)
2.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4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在投标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2.5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仟伍佰元/份,现金收讫,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3.报名材料份数及装订要求:(若有矛盾之处以纸质正本为准)
3.1纸本文件: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要求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请务必准确填写电子邮箱地址,如信息有误导致无法接收项目有关文件或通知信息等,相关责任由填报方自行承担)、联系地址等信息;
3.2电子文件:壹份(电子文件须与纸本正本文件一致,为含 word、excel等可编辑原文稿,及加盖电子章的PDF扫描件或为加盖鲜章的PDF扫描件,以U盘方式提交)。
五、资格预审时间:7月22日--7月24日(具体时间以代理公司通知为准)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8月4日08:30-09:30止(北京时间)
接收截止时间:8月4日09:30整(北京时间)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8月4日09:30整(北京时间)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xmtb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