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国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节能国祯芜湖国祯辖下三厂污泥运输及处置服务入围谈判采购(六次公告) 采购公告
4.采购组织人:芜湖国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项目概况:
6.1资金来源:自筹
6.2项目概况:本项目项目名称以“中节能国祯芜湖国祯辖下三厂污泥运输及处置服务入围 谈判采购(六次公告)”为准。
7.采购内容:中节能国祯芜湖国祯辖下三厂污泥运输及处置服务入围谈判采购,服务内容包括 污泥的运输、接收、贮存、处理处置等,预估污泥运输及处置量为:高安4139吨、大龙湾4224.60 吨、城东12412.96吨,合计20776.56吨。其中标段1约12465.94吨;标段2约8310.62吨;本项目入围 两家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单位人负责“标段1”的污泥运输及处置服务,排名第二的成交单位负 责“标段2”的污泥运输及处置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采购 人要求”。
8.主要技术要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9.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0.建设/交付/服务地点要求:采购人指定地点。
11.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1.2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至少满足以下(1) 条、(2)条要求中的其中1条:
(1)供应商自有污泥处置场所,供应商同时提供以下资料证明:①营业执照;②污泥处置场所不动 产权证;③污泥处置场所环评批复文件及环保验收文件;或污泥处置场所排污许可证明文件。
(2)供应商为污泥处置场所运营商,供应商同时提供以下资料证明:①营业执照;②污泥处置场所 运营合同;③污泥处置场所环评批复文件及环保验收文件;或污泥处置场所排污许可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成立时间少 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证明资料。
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1项污泥处置业绩(提供合同证明,业绩时 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http://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否则, 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供应商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本项目污泥运输工作不允许分包,同时须在本项目响应文 件中提供供应商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供应商不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供应商可将污泥运输工作进行分包,并在本次响应文件中同时 提供:①分包方(运输单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②分包方(运输单位)承担本项目污泥运输工作 承诺书或污泥运输委托协议。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3)供应商须出具车辆配置书面承诺,承诺所配车辆具有防水、防渗漏、防腐蚀、防遗撒、安装卫 星定位等功能。并附车辆照片,不少于四张。否则,相关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2.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潜在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 采购文件参与项目。
13.采购文件的获取
13.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07-16 00:00:00~2026-07-22 23:59:59
14.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1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安排
1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07-23 10:00
15.2谈判时间:2026-07-23 10:00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