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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投标-石河子市泰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关于第八师石河子市总医院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医疗气体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新疆    发布时间: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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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石河子市泰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关于第八师石河子市总医院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医疗气体工程
发布时间:7月14日
(招标编号:HDZB-GK(2026)-40)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石河子市
招标条件
本第八师石河子市总医院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建设项日-医疗气体工程己由项日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26.72万元,招标人为石河子市泰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和招标范围
规模: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的规模内容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八师石河子市总医院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医疗气体工程
(001第八师石河子市总医院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建设项日-医疗气体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格条件要求:1)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2)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GC2级及以上工业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
单,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7月15日10时00分到07月19日20时0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7月15日至7月19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30分,下午16时00分至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石河子市持有效资料获取招标文件。2.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注:以上证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须经法人印章并附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8月04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8月04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石河子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bzcw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