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西青区民政局机关 西青区四类人群意外伤害(民生救助)保险项目 (项目编号:JL2026-A-022)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30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西青区民政局机关 项目概况 西青区四类人群意外伤害(民生救助)保险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慧学道1号新华国际大学科技园4号楼203-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7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2026-A-022 项目名称:西青区四类人群意外伤害(民生救助)保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0.0万元 最高限价:21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保险期间为一年,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本项目具有特殊性,中标单位必须包含2026年1月1日至合同签订前,所涉及参保人员的保险费用及理赔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报价成本中。(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及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三)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须同时提供其所属的法人组织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组织授权书扫描件。每个法人企业只能派遣1家分支机构参与响应。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须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3.提供2026年01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之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二)供应商须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业务范围与本项目相关)复印件加盖公章。分公司参与响应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响应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30日到 2026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慧学道1号新华国际大学科技园4号楼203-2 方式:(1)线上获取:文件付款凭证扫描成一个PDF发送至jinlinjsgczx@126.com,并电话告知项目负责人获取文件,邮件格式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文件费收款账户信息:公司名称:天津市锦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红桥支行,账号:441350100100040219。如需邮寄纸质文件,请在邮件中提供邮寄方式,我司在文件费到账后2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文件寄出。纸质文件的到达时间以快递时间为准,请供应商充分考虑因为快递时效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风险。(2)线下获取。 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慧学道1号新华国际大学科技园4号楼203-2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7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慧学道1号新华国际大学科技园4号楼203-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西青区民政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39号 联系方式:汪老师 022-273903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锦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慧学道1号新华国际大学科技园4号楼203-2 联系方式:022-590623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莉萍、马德新、谷桐、杨玉俊、梁叶、王佳鑫、任安琪 电 话:022-59062388 天津市锦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