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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公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本部安防设备集中采购入围供应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上海    发布时间:202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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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公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本部安防设备集中采购入围供应商公告
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就总行本部安防设备集中采购入围供应商项目进行。
一、项日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本部安防设备集中采购入围供应商项日
项目简介
为适应总行安防数智化发展和落实国家最新公共安全防范行业标准《银行安全防范要求(GA38-2021)》要求,拟开展新轮的安防设备集中采购入围招标工作,本次安防设备招标为浦发银行总行本部框架协议入围。
入围供应商数量:不多于4家,不少于3家(入围供应商数量须满足有效投标数量的三分之二,向下取整。即若有效投标人数呈达到6家及以上,则入围供应商数量为4家;若有效投标人数量为5家,则入围供应商数量为3家;若有效投标人数量小于5家,本项日做流标处理)
入围有效期: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协议期限结束前30个工作日内,经双方同意,延长期限为原协议期限届满后2年,且只可延长一次。双方同意延期后将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入围后订单订立规则:二次比选(比价)
在入围有效期内,如入围供应商的产品服务进行更新,更新产品的技术配置指标及性能/服务质量及标准不得低于入围的产品/服务、价格不得高于最终入围价格(优惠幅度不得低于入围承诺),且须经过招标人的最终认可。同时招标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年度内授予的采购合同总金额。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般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性单位提供有效的机构登记证书复印件)。
2)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清晰:如2025年度财报未经审计,则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等无需进行财务审计的单位或有其他特殊原因无需进行财务审计的,投标人应提供证明材料进行说明)
4)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I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
5)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从2023年1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特指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Mwww.gsxt.gov.cn)中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
6)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从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特指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Mwenshu.court.gov.cn)列入“贪污贿赂罪"案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
7)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从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括但不限于:控股股东、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0)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己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
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日。
12)投标人不得将本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13)本项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特别要求:
1)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原厂商)(提供原厂商声明)。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银行安全防范要求(GA38-202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产品应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合格报告或产品认证证书(提供报告或认证证书复印件,报告或认证证书中体现所投产品型号)
3)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的订单签订日期为准),在六大国有商业银行总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下同)或十二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行、浙商银行,下同),具有类似本项日(安防设备相关)成功项日案例或框架入围案例。
有效案例说明:如果为总价合同,需提供投标人与最终用户直接签署的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付款条件、签订时间及签章页)。如果为非总价的框架协议,需提供投标人与最终用户直接签署的框架协议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框架协议的首页、采购内容页、付款条件、协议期限、签订时间及签章页)+框架协议下的有效订单凭证复印件
注:以上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进行证明。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文件提供方式:电子文件。
2、获取时间:6月26日起至7月3日下午17:00止。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7月17日上午9:30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上海市
七、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7月17日上午9:30整。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t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