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投标-天津联华天安安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联华天安公司及子公司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天津 发布时间:2026年6月28日
投标-天津联华天安安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联华天安公司及子公司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宝坻区
一、招标条件
本联华天安公司及子公司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0.589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联华天安安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联华天安公司及子公司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联华天安公司及子公司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联华天安公司及子公司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投标人 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企业 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的书面声明。
3.提供01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 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险。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 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
(二)投标单位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26日 09时00分到07月03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1)线上获取:将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文件付款凭证扫描成一个PDF
开标时间:07月09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63.com